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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条件处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4-07-07 | 【 字体:    

1.负责组织开展全院创新条件能力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工作;承担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研究。

2.负责组织编制全院条件建设规划(五年)、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规划(三年)、农业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规划(三年)、全国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专项规划(五年),并协调落实。

3.负责全院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和申报,并协调批复。

4.负责全院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申报书审查和申报,并协调批复。

5.负责全国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专项项目预算审核和申报,并协调批复。

6.组织全院重大科研设施项目谋划,指导前置条件落实和协调项目批复。

7.负责提出全院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方向建议,上报与下达全院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8.负责牵头拟订全院基本建设和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领域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