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8-2020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
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农计发〔2015〕184号)要求,各单位要坚持长短结合,既立足当前需要,又利于长远发展,统筹考虑当年建设、三年滚动与五年规划,真正做到“干着今年、备着明年、看着后年、想着大后年”,形成接连不断、滚动实施的储备机制和良性循环。
三年滚动计划反映的是需求投资计划,是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的基础和来源。所报送的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中,第一年投资计划即作为申请的次年年度计划。对于实际投资计划未予安排的需求投资计划,符合以后年度储备范围的,可滚动纳入以后年度滚动投资计划。未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不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建议。
为做好2018-2020年滚动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续建项目(已下达部分投资计划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实际需求,合理申请2018年投资计划,如2018年不能完成剩余投资,可申请2019、2020年投资计划。
二、新建项目(已申报未下达过投资计划的项目)。要充分考虑项目申报审批周期,科学测算项目实施年度资金需求,合理编制2018-2020年滚动投资计划。
三、未申报项目。各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求,按照急缓程度申报项目,抓紧有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三年滚动计划中安排的项目,须纳入农业部和我院“十三五”相关规划,由于此次滚动计划编制到2020年,按照相关规划要求,截至到2020年“十三五”规划中的项目需全部启动,请合理安排各年度项目及投资,保持基本平衡。
五、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2018-2020年滚动投资计划草案发送至基建局投资处邮箱。
联 系 人:张辰路
联系电话:010-82105670
投资处邮箱:fzjh@caas.cn
附件:2018-2020年滚动投资计划建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