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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十一五”以来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效的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4-06-09 | 【 字体: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基本建设工作的开展,为“十三五”基本建设工作谋好局、开好头,近期我局拟对我院“十一五”以来取得的主要建设成效进行集中展示,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1、报送范围:“十一五”以来,通过竣工验收或已投入使用的项目。
  2、报送材料:基本建设项目成效、图片。
  3、填报要求:
  (1)项目名称:填写初步设计批复的项目名称。
  (2)时间: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填写验收时间;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填写投入使用的时间。格式统一为XXXX年XX月XX日。
  (3)投资规模: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填写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填写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
  (4)建设内容:填写项目实际完成的全部建设内容。
  (5)建设成效: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的促进作用等。如承担项目及经费情况、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6)图片:每个项目提供不超过3张图片,图片为jpg格式且大小在1MB以上,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图片内容名称”(范例:*基地建设项目-科研楼.jpg)。图片突出项目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新(改、扩)建项目应反映建成后的建筑物、基地等全貌;单纯购置类项目应反映大型或重要仪器设备。

  请各单位于6月16日前,将“十一五”以来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效及相关图片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jjzhc@caas.cn。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