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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教育科研用地分为哪几类?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5-10-26 | 【 字体:    
教育科研用地(A3)分为高等院校用地(A31)、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基础教育用地(A33)、特殊教育用地(A34)和科研用地(A35)。具体分类如下:

教育科研用地(A3)的详细分类

1. 高等院校用地(A31)

  • 定义:全日制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等高等院校的校区用地。

  • 范围:包括教学、实验、科研、学生宿舍、食堂、附属设施等用地。

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

  • 定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用地。

  • 范围: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的学校用地,含教学、实训、宿舍等设施。

3. 中小学用地(A33)

  • 定义:小学、初中、高中等普通教育学校用地。

  • 范围:九年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的校园用地,含教学楼、操场、配套用房等。

4. 特殊教育用地(A34)

  • 定义:聋哑学校、盲人学校等为特殊人群设置的教育机构用地。

  • 范围:针对特殊教育需求的教学、康复、生活设施用地。

5. 科研用地(A35)

  • 定义:独立的科研事业单位用地(如研究院、实验室、科研试验基地等)。

  • 范围:以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为主的设施用地,不含附属于高校或企业的科研用地。

补充说明

  1. 分类依据

    • 根据教育机构的类型(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和办学层级(小学、中学、大学等)划分。

    • 科研用地(A35)需为独立用地,若科研机构附属于企业或高校,则归入其所属用地类别(如工业用地或高等院校用地)。

  2. 地方性调整

    • 部分城市可能结合地方需求对分类进行细化或补充(如增加职业教育园区用地),但需符合国家标准框架。

示例

  • 高等院校用地(A31):清华大学主校区、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

  • 科研用地(A35):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国家实验室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