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指建设单位可用于工程建设的用地,其面积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边界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代征地的面积。
建设用地边界线位置确定:
(1)建设用地范围应根据规划行政部门出据钉桩条件的钉桩座标成果确定。
(2)建设用地邻河道、铁路、高压线时,建设用地边界为河湖隔离带、铁路隔离带、高压线走廊隔离带的的规划边界线。
(3)建设用地邻规划道路时,规划道路红线即为建设用地的用地边界之一。
(4)建设用地范围应由法律文件及图纸确认(房产证、土地证),或由相邻单位进行共同书面图纸指认。